近日,南康区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对全区定点村卫生室、零售药店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下架的通知,一起来看看~
赣州市南康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全区定点村卫生室、零售药店治疗发热 咳嗽类药品下架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变化趋势,按照省、市指挥部有关通知要求,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区发热人员及其用药实施严格管控,做到对发热病症人员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定点机构要准备好相关检测设备,要求出入各定点机构场所的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出示行程码,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工作人员做到佩戴口罩,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禁止上岗。同时,做好环境通风、消毒等工作。 二、即日起全区所有定点村卫生室、零售药店、没有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全部下架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暂停向城乡居民销售和发放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 三、所有的发热病人一律前往设有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主动报告相关旅居史,相关医疗机构如实登记相关信息。 四、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定点村卫生室的检查,区医保局将加强督查。根据区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违反上述行为者将由主管部门对其实行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累犯的吊销营业执照。对造成疫情传播和社会恶劣影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赣州市南康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