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区委、区政府公布了
南康区第三届文明单位和文明村(社区)镇
评选结果
71个单位和182个村镇获评!
为充分展示全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鼓励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奋发进取,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区委、区政府决定授予区委办公室等71个单位“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文明单位”称号,授予赤土畲族乡等182个村(社区)镇“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文明村(社区)镇”称号。
日前
区委、区政府公布了
南康区第三届文明单位和文明村(社区)镇
评选结果
71个单位和182个村镇获评!
为充分展示全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鼓励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奋发进取,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区委、区政府决定授予区委办公室等71个单位“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文明单位”称号,授予赤土畲族乡等182个村(社区)镇“赣州市南康区第三届文明村(社区)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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