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康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区高标办: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南康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附件(含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经专家评审后、设计单位修改完善的初步设计方案报批稿等)收悉。经研究,我委同意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概况
1.建设地点:南康区坪市乡、龙华乡、横市镇、大坪乡、隆木乡、龙回镇、十八塘乡、唐江镇、横寨乡、朱坊乡及麻双乡等11个乡镇32个村;
2.建设起止时间: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
3.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6013.4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2036.1亩);
4.预计新增耕地:预计新增耕地298.90亩;
5.建设前后耕地平均质量等别:建设前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等6.0等,建设后耕地平均质量等别预计为5.0等;
6.预计新增产能:预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13.97万公斤。
二、主要建设内容
1.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土地平整面积9305.3亩,其中耕作层剥离、回填620384m3,生土挖运620384m3,田坎修筑275.434km。
2.土壤改良工程:项目主要针对非耕地改为水田,旱地改为水田等贫瘠土壤田块,以及部分经过土地平整田块,面积共9305.3亩。土壤改良面积9305.3亩。
3.灌溉与排水工程
3.1水源工程:新建提灌站22处,购置机组22台套,机组功率197kw,修建水陂116座等。
3.2输水工程:灌溉渠道工程:整治渠道524条,长度178.490km,支、斗渠均为现浇砼渠道,农渠为土渠,其中:支渠6条,长度4.680km,斗渠438条,长度157.058km、农渠80条,长度16.752km;PE管15.513km。
3.3排水工程:排水渠道工程:整治渠道125条,长度47.563km,其中斗沟2条,长度0.675km、农沟123条,长度46.888km。
3.4渠系建筑物:新建渠系建筑物7112座,其中:机耕桥24座、人行桥4座,涵洞802座、跌水213座、沉砂池173座、下田板1124座、放水口4033座、渡槽4座、分水口111座、消力池261座,闸阀305座,闸阀井58座。
3.5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036.1亩。
4.田间道路工程:修建田间道路446条,长度151.359km,其中:新建机耕道142条,长度64.833km,新建生产路304条,长度86.526km。
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种植绿化苗木7683株,14.126km;修建排洪沟125条,长47.563km。
6.农田输配电工程:380V输电线路4.2km。
7.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标志牌12块等。
三、建设标准
1.工程等级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及《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本项目各单项工程及各灌区工程等别均为V等,灌排沟渠、渠系建筑物以及其他单项工程中主、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2.防洪标准
项目区农田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5级建筑物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设计,小桥防洪标准采用25年一遇洪水。
3.排涝标准
排涝标准稻作区采用10 年一遇1~3日暴雨3~5日排至作物耐淹深度。
4.灌溉指标
项目区灌溉设计保证率渠道输配水灌溉水田采用85%,管道输配水灌溉采用95%;灌溉水综合利用系数小型灌区为0.70、高效节水灌区不低于0.85;灌溉水质标准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的规定。
5.使用年限
根据《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田间基础设施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水源工程质量保证年限为30年。
6.土壤质量
根据《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土壤有机质含量水田达到25g /kg以上,旱地达到20g /kg以上;土壤酸碱度pH低于5.0的需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到5.5以上;耕作层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 )规定。
7.其他
根据《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及有关文件规定,项目区田间道路通达度不低于90%;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高于8%,农沟硬化或衬砌比率应小于10%。
四、投资及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5430.3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826.33万元,设备(管道)及安装工程164.28万元,临时工程70.05万元,独立费263.16万元,基本预备费106.48万元。资金来源为南康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5430.3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资金1955万元,专项资金2845万元,区财政工作经费303万元,其他(自筹)资金327.3万元。
五、其他
请按专家意见对项目点布局及工程设计进行进一步完善;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好项目法人职责、挂点技术单位加强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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