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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耕地搞绿化?严重违法或可判刑!
时间:2020-12-02浏览:191

道路两侧搞绿化

如此租地行不通


甲县政府以绿化环境为由 ,命令各乡镇政府租用公路两侧 50 米范围内农村耕地搞绿化,种植景观树。计划租用的土地部分为一般耕地,部分为基本农田。当村委会干部给村民做工作时,部分村民不愿同意。村干部表示,这是县里的重要工程,不管是否同意,都要租给政府,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补偿。由此引发了争议。甲县政府的这一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保护耕地的相关政策法律 规定


 《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均明确规定,禁止占用基本 农田发展林果业。因此,道路两侧如果是基本农田,一律禁止在上面种植树木。而且,国家严格限制占用道路两侧耕地植树的范围和面积。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指出,道路沿线是耕地的,道路用地范围以外每 侧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 5 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 米。同时,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租用耕地种树,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租金必须与农民协商确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在没有取得农民同意并协商确定租金价款的情况下,政府占用农民耕地种植苗圃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给农民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甲县政府在没有征得土地承包农户同意的情况下强占耕地种树,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村民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还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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