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肖某甲
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肖某甲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肖某甲与被害人肖某乙因修路引发土地划分纠纷,犯罪嫌疑人肖某甲气愤,产生与被害人一命抵一命的想法,趁被害人蹲在地上抹水泥的时候,手持斧头朝被害人的后脑勺砸去,被害人倒地后又朝被害人后脑勺砸,致使被害人当场昏迷,后被害人肖某乙经抢救无效死亡。肖某甲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冲动是魔鬼!任何事没有是不能解决的,真的不要情绪上头冲动行事!伤害他人自己一样付出沉重代价,受到法律的严惩,多想想后果和背后的家人。在此,南康君也郑重提醒大家,平时要注意加强对控制自我冷静能力的训练,守住无论如何绝不动手伤人的底线,这不是两个人的事,这是两个家庭的事,不要让悲剧上演,让怒火、冲动主宰自己,千万要冷静理性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