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15亿!南康龙岭老年护养中心项目新建养老公寓、幼儿园、地下室等
时间:2020-06-18浏览:49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龙岭老年护养中心项目(扩充)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5日-6月19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通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金赣大道与蓉江东路交汇处)四楼环保窗口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赣南大道东侧、龙岭安置点北侧,中心坐标(E11448 02.9592,N2543 29.4418)项目总投资157676.4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8679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778.75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新建体检康复用房、住院楼、办公用房、综合服务用房、养老公寓、原儿童医院门诊楼及停车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二期工程新建自理型养老公寓、幼儿园、地下室、污水处理站、儿童医院门诊楼装修改造、购置医疗设备等。规划床位2000床(包括住院病床500床、养老病床1500床)。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治理措施: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以及含病原体废气。锅炉废气通过锅炉房排烟通道排至楼顶排放,SO2、NOX及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的浓度限值;地下车库设机械通风措施,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设置于院区绿化带中的排气口排放,排气口高度至少距地面2.5m;污水处理设施主体部分须置于地下,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离心式风机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除臭间排放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种植对臭气吸附性较强的树木形成绿化隔离带,进一步净化恶臭气体;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进入暗烟道至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暗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医院内的诊疗场所和设施均按规范进行消毒杀菌,院区按区域分别设置空调通风系统,空气系统设置过滤及杀菌设施,通过消毒杀菌、通风过滤等措施,以控制病菌对外环境的影响。废水治理措施:营运期废水主要有食堂含油废水、病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和非病区一般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和一般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消毒池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生物沉淀+混凝反应+二次沉淀+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标后的病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一并排入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章江。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源于社会生活噪声、设备运行及交通噪声。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绿化隔离等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及临赣南大道一侧4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栅渣污泥及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垃圾站,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脂收集后交由专业废油处置机构回收处理;废UV灯管、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污泥经二氧化氯消毒后通过叠螺压滤机进行泥水分离后与医疗垃圾、栅渣暂存于污物站,定期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另外污泥在清掏前进行监测,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