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有一小区在没有物业公司的情况下
暂时由业主委员会管理
业主担心小区的资金安全
来看网友的具体留言
留言为:南康区宝辉幸福城业主委员会一直不找物业公司,然后他们自己管理小区。现在他们卖了十几个车位做住房保障金,现在他们又是业主委员会又是物业,请问谁来保障这笔资金的安全?还有业主委员会可以一直是本小区的物业吗?

针对以上问题
官方回复来了
南康区“五型”办 回复:
网友:
您好!反映“业主委员会可以一直当小区物业吗”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康区南水开发办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宝辉幸福城小区是相对较小的小区,物业费总额较低,市场上现行的较多物业服务公司都不愿进驻。小型的物业服务公司工作能力又有限。根据民法典第284条规定,业主、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管理小区。目前小区硬件设施不到位,开发商补偿的十余个车位出售因产权问题,只缴纳了一万元定金。现缴纳的定金在业主委员会出纳账户上,将来出售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小区维修以及建设。针对目前的情况,暂时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小区,全体业主可提出宝贵指导意见共同管理运营好小区,为大家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下一步,南康区南水开发办将继续指导好宝辉幸福城的小区管理,提高大家的幸福指数。
感谢您对南康区南水开发办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南水开发办电话:0797-7287200咨询了解。
南水新城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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