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之星项目延期交房
告知函
尊敬的业主: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司开发建设的东星之星项目的认可与 厚爱.我司现就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东山之星项目延期交房事宜.特向您致函如下:
众所周知, 2019 年年底至 2020 年年初因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各地爆发和蔓延.家家卫健委公告将新冠肺炎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各级政府也先后发布延迟当地企业复工等一系列的规定.井采取了延迟企业复工、封路、闭馆、闭市等多种 防控以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依据 《 民法通则 》 第153条、《民法总则》第 180 条之规定.疫情防控行为属不可抗力因素.故根据 《 民法通则 》 第107 条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117 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的适当延期交房不作违约处理。
依据您与我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我司本应于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您交房现因受疫倩防控措施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我司非常抱歉的通知您:东山之星项目交房日期需要相应顺延.顺延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具体交房日期我司将在具备交房条件后提前向您发出通知。同时我司承诺,将加快施工节奏,以尽快达到交付条件。最后祝您及您的家人身体康健、阖家幸福,并就延期交房事宜再一次向您致教,希望获得您的谅解。
特此函告!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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