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

二手房 出租房 商铺 厂房 写字楼 仓库 土地 楼盘
可怕!南康十八塘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380亩!一人被抓……
时间:2021-01-18浏览:174

近日,我省久旱无雨,天气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偏高,达到Ⅱ级预警标准,且预计未来一周内仍无明显降水。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政府一再强调严禁火种进山,还是有人铤而走险违规野外用火。

     2021年1月1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在十八塘乡薯坑村下店组“鹅子背”陂子头违规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火灾目测过火面积380亩左右,具体面积待鉴定,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已经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片

▲上图为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图片

图片

▲上图为火灾现场


秋冬季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公安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目前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大家要切实增强防火意识,严格遵守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引发森林火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在此,森警向大家做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解读。


律链接:

1、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由南康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放火、失火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opyright 2021 南康房产网-南康房产资讯网-南康生活网房地产频道 客服热线:13576733268

南康房产网f0797.com收集南康本地最新最全的新房楼盘信息、二手房、商铺店面、仓库土地出售出租信息,本地房产中介可在本站发布房源信息,触达南康有购房租房需求用户。是赣州市南康区本地受欢迎的房地产信息网站

ICP证:赣ICP备18001792号-2 公安备案号:赣公网安备 36070302360803号 南康房产网sitemap.xml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客服微信

发布房源 中介入驻 网站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