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赣州市以下房地产中介企业存在不规范行为,根据《赣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记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所涉企业、个人如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局提出更正申请及证据材料,超过期限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属实。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5日


经查实,赣州市以下房地产中介企业存在不规范行为,根据《赣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记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所涉企业、个人如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局提出更正申请及证据材料,超过期限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属实。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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