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新型城镇化攻坚战领导小组出台《赣州市新型城镇化攻坚战2020年工作要点》(赣市城攻字〔2020〕1号),明确今年要以“项目建设提速年”为契机,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持续打好我市新型城镇化攻坚战,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印发《赣州市新型城镇化攻坚战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市城攻字〔20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成员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赣州市新型城镇化攻坚战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新型城镇化攻坚战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
赣州市新型城镇化攻坚战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为目标,以“项目建设提速年”为契机,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推动中心城区壮大、区域协调、城乡融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向更高层次迈进,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年底,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3%以上,力争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和城市人口突破“双200”。
一、推进五区一体化融合发展
1.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整体谋划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力争年底前完成《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继续做好茅店组团、东山—南水、梅林组团、赣州北站组团、旭山组团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
4.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加快中心城区重大文体设施建设,建成投用市综合文化艺术中心,基本建成市现代会展中心,全面开工建设市全民健身中心,全面开工建设“六馆一书城”。深入实施健康赣州建设,基本建成市妇保院新院,开工建设市儿童医院、市中医院新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等19个医疗卫生项目,在储潭组团布局医疗机构和学校。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有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新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完成城乡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241所城乡义务学校建设,中心城区3所续建高中基本建成,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持续开展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推进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19所,公办幼儿园占比达50%以上,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新建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75个以上,新建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84个以上,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0家以上,新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735个以上,开工建设康养联合体24个。〔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市档案局、市地志办、市科技局、赣州城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加快补齐市政设施短板。加快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强供水保障,完成上犹江引水工程一期暨龙华水厂工程、市二水厂三期工程和一二水厂管道连通工程。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年底各县(市、区)全面完成双水源建设。加快推进市政天然气管网建设,出台《赣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管道铺设与修建城市道路、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实施。南康区境坝门站投入运营,实现中心城区双门站供气;高铁新区新建1个加油(气)站。尽快出台《赣州市城市管线迁改管理办法(试行)》《赣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标准建设面积占建成区面积达20%。全面完成“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建设任务。新增公共停车设施1.5万个,中心城区配建农贸市场7个。扎实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专项行动,新建市民公园9个、小游园38个,实现500米入园。社区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市铁办、赣州城投集团、赣州市政公用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位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完成3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9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24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6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环保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9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2个未达标的指标确保达标,全面消灭国控、省控和县界断面Ⅴ类水,确保实现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加快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中心城区开工建设水西白塔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水东污水处理厂等10个项目,全市新改建污水管网180公里以上,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70%以上的建制镇、1000个村庄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其中31个省级重点流域建制镇全部具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区域性共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化解终端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铁办、赣州城投集团、赣州市政公用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进新型智慧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启动“城市大脑”建设,加快建设智慧城管大数据平台,形成城市管理智能化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高铁高速公路沿线、快速路沿线、城区河道沿线环境整治,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整治,紧盯住宅小区特别是无物业小区的管理盲点,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共治共管共享”理念,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以克论净、路见本色”等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城市社区“共同缔造”活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铁办、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加快城市特色风貌塑造。组织实施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完成中心城区绿地彩化等相关规划和设计编制。严格把控城市重要景观节点建筑风貌,加强住宅小区规划建筑方案审查。持续推动历史建筑、传统街区、老旧工业区的风貌保护、环境整治和利用,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完善保护规划编制,启动《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完成《慈姑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统筹做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
14.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2020年城市棚户区改造1.2万户、基本建成4268套。加快棚改返迁安置房建设,2017年前在建棚改返迁安置房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赣州城投集团、赣州市政公用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加快推进人才住房建设。新开工(筹集)24893套,加快推进已建成商住配套人才住房的装修及交付,谋划启动配建人才住房的申请、摇号、配租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赣州城投集团、赣州市政公用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6月底前各地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全面完成8074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年度发放任务。列入国家计划的公租房新建项目3255套(其中2019年2755套、2020年500套)尽快开工。探索住房保障领域诚信制度,加快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推进保障房小区智能化建设,9月底前市本级及各地至少建设一个智能化示范小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大数据管理局、赣州城投集团、赣州市政公用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落实好有效应对疫情的政策举措,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全面复工向高质量复产转变。围绕“三稳”目标,全面压实各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制定“一城一策”工作方案,丰富调控政策“工具箱”,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18.高质量发展建筑业。力争今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50亿元,申报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9家,新增入规入统建筑业企业150家。力争成功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推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培育省级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家,力争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比达3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攻坚战工作,坚持年初有思路、每月有进展通报、每季度有调度督查、年终有总结,转作风、争先进、创优秀、树形象,以更好作风争取更大攻坚成效。高位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市领导挂点帮扶市中心城区重点城建项目帮扶机制,挂点领导、挂点单位原则上每月开展项目现场调度不少于1次。开展城建项目征地拆迁、管线迁移“百日攻坚”行动。优化完善考评办法,调整考核内容及方式,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责任单位:市直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强化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社、民政、住建、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推动人口、土地、资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加大资源整合和项目包装策划力度,强化专项债券申报。谋划一批补短板、强弱项的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争取列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盘子。推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责任单位:市直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