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城发买了地为什么不动工,对此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
官方回复: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开发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开发强度等各项技术指标由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出具详细的设计方案,由开发公司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自然资源、住建主管部门按法律规定及相关设计要求审核通过后,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发建设。
据了解,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近几年通过江西国土资源交易网依法依规竞得了赣南大道西北侧13号、南水西片区C-25-02、南水西片区C-24-03、蓉江新区宝林路赣南卷烟厂、东山坪岭社区栋、323国道东侧6号等地块,目前,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根据相关地块的规划条件制作设计方案,待设计方案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后即可开工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督促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规定要求,在开发时限内按计划如期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