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生产
事关百姓福祉
事关国运民生
防止“非粮化”政策要求:耕地只能用来生产粮食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强调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要求,江西省出台《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 ① 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②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 ③ 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 ④ 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⑤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⑥ 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落实好产粮大县奖励、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着力保护和调动地方各级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
政策已经明确
春耕正当其时
不误农时,保障丰收
1、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未出现撂荒的承包耕地面积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12元/亩;申报流程:农户申报→乡审核→村公示→区审定→村级发布公示→补贴到户。 2 、实际种植早、中、晚稻面积的种植户 按早、中、晚稻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到户;申报流程:种植户申报→村核实→乡审核→村公示→区审定→村级发布公示→补贴到户。 3、 水稻种植户按早、中、晚稻种植面积给予水稻保险补贴,按播种面积15元/亩补贴(个人承担5元/亩);申报流程:种植户申报→承保保险公司核实→收取个人保费→出具保单→承保公司申报补贴。 4 、种粮大户、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企业、家庭农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双季稻300亩(含)以上的500元/亩;种植双季稻200亩(含)以上的450元/亩;种植双季稻100亩(含)~199亩的350元/亩;种植双季稻10亩(含)~99亩的300元/亩;完成早稻种植后,经验收合格的预拨50%的奖补资金,剩余部分在晚稻验收后据实拨付。 5 、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企业、家庭农场、农机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即轮式(履带式)拖拉机、水稻插秧机、抛秧机、植保无人机、谷物烘干机等,在国补基础上再补贴25%,新购买并在国家补贴目录范围内,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申报村集体稻谷烘干中心项目的,烘干机不得申报国补和区级农机补贴)。 6、 种粮大户、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撂荒耕地复耕复种1亩以上的300元/亩;2021年新治理的撂荒地今年复耕复种,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 7、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企业、家庭农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中连片塑盘保温育秧(机插秧)早稻秧田面积10亩(含)以上的秧田面积1000元/亩 ;按实际育秧面积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 8、 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推广抛秧机抛秧机抛秧试点补助大田面积80元/亩;针对育秧户购买特种秧盘补助,抛秧机抛秧后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 9、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粮食企业等,获得富硒大米产品认定证书1.5万元/个,由有资质的认证机构认定的产品证书,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在富硒土壤区域内种植水稻200亩以上,基地符合七有标准,富硒大米生产示范基地3.5万元/个,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补。 10、种植双季稻的贫困户给予奖补按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执行,申报流程:贫困户申报→帮扶干部核实→村验收→乡审核→区抽查→补贴到户。 11、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增优质稻基地面积申报产业扶贫项目,联结带动贫困户增收奖补对村集体优质稻基地新增的面积按800元/亩申报产业扶贫项目;对联结带动10户(含)以上脱贫户户均年工资收入3000元以上的按200元给予产业扶贫奖补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区审定→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 注意事项:2021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即限定稻谷收购总量为5000万吨(籼稻2000万吨、粳稻3000万吨)的情况下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2元、128元和130元(籼稻每斤涨1分)。因各公司早稻种子库存基本于2020年清空、2020年杂交水稻制种结果不理想,2021年早稻种子供应普遍紧张,各位种植户一定要抓紧落实早稻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