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反映文峰花园物业收费问题,官方回复了,来看具体情况~
网友留言如下:
领导你好。现文峰花园万鼎物业要求业主要交一年物业费。但是政府出的文件是交三个月。现在我们业主去交物业费三到六个月他不收。一定要收一年。而且4月份未缴费的物业都到门口贴催缴单。威胁4月25号未缴接每天千分之三收滞纳金。这样的一个物业根本不把政府文件放在眼里。政府该管管他们。
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反映“文峰花园预交物业费不合理”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文峰花园预交物业费不合理”的问题。 经查,根据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四条中第四点交费方式:物业服务费按年交纳,每次交纳费用时间具体是:首次缴费时间按照发展商签发的收楼通知书约定的交楼之日;后续每年的缴费时间为收楼通知书约定的交楼之日起计的11个月后次月的5日前。虽然政府出台的《关于发布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参考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市发改价管字〔2021〕53号)第五条物业费预收期限,交房时首次预收不应超过12个月,之后预收期限不应超过3个月。但在第十四条参考标准的效力,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最终以合同约定的标准才具有法律效力(附图)。现物业企业是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收费,业主也可自行和物业企业协商预交方式。 感谢您对南康区房管局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房管局物业中心电话:0797-6619758咨询了解。 赣州市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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