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

二手房 出租房 商铺 厂房 写字楼 仓库 土地 楼盘
官方回复!工作变化对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
时间:2021-05-15浏览:671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上咨询公积金贷款问题,官方回复了,来看具体情况~

网友留言如下:

我想使用公积金贷款50w来买房,除了满足6个月连续缴纳公积金之外,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假如我完成公积金贷款后,更换工作到外地不一定有公积金或公积金在外省了,是否会影响这笔贷款?

图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如下:

图片


您好!您咨询“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缴存职工开户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在我市行政区域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一年之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贷款金额需要根据职工购房、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等综合确定。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如遇更换工作或工作调动,不影响职工的住房贷款,职工需每月按时足额还款,以免产生逾期。但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无故停缴住房公积金,经办事处核实属骗提骗贷行为的,我中心将提前收回该笔贷款,并将骗贷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征信系统黑名单,五年之内不得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感谢您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有疑议,请拨打联系电话0797-5551191,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Copyright 2021 南康房产网-南康房产资讯网-南康生活网房地产频道 客服热线:13576733268

南康房产网f0797.com收集南康本地最新最全的新房楼盘信息、二手房、商铺店面、仓库土地出售出租信息,本地房产中介可在本站发布房源信息,触达南康有购房租房需求用户。是赣州市南康区本地受欢迎的房地产信息网站

ICP证:赣ICP备18001792号-2 公安备案号:赣公网安备 36070302360803号 南康房产网sitemap.xml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客服微信

发布房源 中介入驻 网站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