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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才能把租房公积金取出来?
时间:2021-05-17浏览:744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咨询:新房需装修,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出来等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了答复。

网友留言如下:

自己的新房子,最近准备装修,想取出在赣州上班,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去支付给装修公司的装修用途,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地点是在赣州市民中心吗?

他们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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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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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咨询“新房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以下几种情形:1、离休、退休的;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3、出境定居的;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6、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7、支付上一年度房租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9、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0、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装修新房不属以上范畴,不能提取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市中心城区缴存职工办理业务在赣州市民中心西侧(文汇苑旁),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7:30,周六周日(节假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感谢您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有疑议,请拨打联系电话0797-5551191,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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