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咨询有关自来水增压费问题,官方回复了。
网友留言如下:
物价局的各位领导你好!我反应的是蓉江首府物业收取自来水增压费按业主房屋面积和物业费一起收取,而不是按实际用水量收取。这是不合情合理的,如有的业主在外务工一年很少在家住没怎么用水也每个月要交增压费。还有听已经收房的业主说这个增压费是从5楼以上(含5楼)开始收自来水增压费的,这个也是不合理的。自来水公司的水压是能够上7楼的,8楼以下是不应增压的为什么还要收增压费。希望政府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该物业公司改正
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反映“蓉江首府自来水增压费按业主房屋面积收取”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蓉江首府物业收取自来水增压费按业主房屋面积收取”的问题。 经查,根据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参考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市发改价管字〔2021〕53号)文件中的规定,二次供水设施已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维护的,二次供水价格按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执行;二次供水设施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的,二次供水加压费用按照专项性服务据实分摊;也可以以合同形式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一般不高于0.1元/平方米•月。蓉江首府物业二次加压供水费收费标准是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二、关于“自来水增压费收取楼层”的问题。 蓉江首府二次加压供水费按实际增压楼层收取,二次加压供水费1-7栋从5楼开始增压,8栋从8楼开始增压,因蓉江首府地势较高,水源分为两路,1-7栋共用一路水源,8栋单独用一路水源。 感谢您对南康区房管局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房管局物业中心电话:0797-6619758咨询了解。 赣州市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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