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可以在南康买房用公积金贷款吗?回复来了
时间:2020-07-15浏览:1007
近日,有网友于问政平台咨询外地公积金是否可以在南康买房用公积金贷款,南康区政府办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一起来看看~

您好! 您咨询“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问题已收悉,经赣州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康区办事处核实,现答复如下: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15年6月12日开展了全省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国家推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目的是为了盘活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提高各地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按照“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业务政策。截止2020年6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96.54%,远远超出85%的警戒线。为此,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照我省其他地市做法,报请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以赣市公管委字〔2017〕7号文件下发,于2017年2月27日暂停办理省内异地贷款业务。对于您在广东东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要求不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最后感谢您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如对上述答复有疑问,请您拨打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电话:12329,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