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15年12月20日,取消“农业户口”,这一变动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南康某村民在问政平台咨询办理农民失地证明的问题,相关部门细心回答了~
网友留言如下:
您好!我是南康区东山街道办村民,2007年大学毕业后将户口由学校迁回家,迁回家后户口由之前的农业家庭户口变为非农业家庭户口,近几年村里开发,耕地被征收(我之前是有地的),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办理农民失地证明吗?如果可以请告知办理具体流程,如果不能烦请将政策进行解读,谢谢!
东山街道办事处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反映“2007年大学毕业后将户口由学校迁回家,迁回家后户口由之前的农业家庭户口变为非农业家庭户口,能否办理失地农民证”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户钟*丕为东山街道窑边村村民,其家里人均已办理失地农民证,因该户是2009年从湖北省迁回来就属于非农业户口。1.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服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2015年12月20日,南康区全部完成户口“一元化”改登任务,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统称为“居民户口”,故现已取消办理变更户口性质业务。2.根据南康区完全失地农民证发放实施细则(康府办【2013】109号文件第二章认定范围和条件的文件精神,非农业户口是不符合办理完全失地农民条件。 感谢您对我东山街道办事处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区东山街道办事处电话:0797-6632400咨询了解。 东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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