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宾苑小区
第四批房屋安置
6月1日—25日,区住建局征收中心牵头组织开展迎宾苑小区第四批房屋安置,共安置来自东山街道的1049户拆迁群众,让拆迁群众尽早入住新居,切实提升拆迁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

区住建局征收中心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到安置房源、对象、程序、结果四公开,整个安置过程在公证处的公证下平稳有序地进行。此次安置有迎宾苑小区11#、14#、15#、19#等楼栋100-140㎡不等4种户型的房源供拆迁群众选择,房源数量充足,确保了拆迁户能够选到自己满意的住房。


被安置群众在东山街办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根据确定的选房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定安置房屋后由迎宾苑小区房屋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被安置户发放《选房确认书》并登记选房信息。被安置户持《选房确认书》至东山街办财政所结清费用后可交房。


▲身份核实

▲在公证处的全程公证下,签订《选房确认书》,登记选房信息
迎宾苑小区房屋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安置户已完成选房的,在选房名单中标记其“已选房”,并在房源分配表中对该安置房屋标记“已选”,对标记“已选”的安置房屋被安置户不可再进行选择。并公示选房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