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严肃查处了多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市自然资源局选取5起行动迅速、快速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以下是南康区案例。
南康区案例 南康区王xx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案。2020年7月,王xx违法占用南康区龙岭镇台头村120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2020年8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对王xx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将案件移送龙岭镇人民政府。同月,龙岭镇执法队联合相关部门将违法建筑拆除并复耕。目前,土地已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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