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反映和谐园商铺的问题,官方调查后有大发现,一起来看具体情况~
网友留言如下:
南康区和谐园xx号店面属于国有店面,于2021年6月重新招标,现店主招标下来后竟可以不用缴纳店面租金而使用,沿街其他店面都需先缴纳房租后于住房保障中心签订合同方可使用,为何他能享受此等特权,如此做法对于其他店面是否公平?另现在该店主在店里私自圈养,宰杀,贩卖活鸡活鸭,致使周围乌烟瘴气,臭气熏天,已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望上级领导严查
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反映“商铺有关问题”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和谐园小区3*号店面在2021年6月18日由赵某竞得后放弃,原承租人蔡某在2021年6月30日店面合同到期时办结了腾退手续,但蔡某私自留存备用钥匙,并将钥匙转交赵某擅自开门违规经营,现我单位已对其进行清退,并联系法律顾问追究其相关责任。 下一步,南康区房管局将继续跟进,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相关人员的解释工作,同时对相关动态进行跟踪,及时掌握有效情况。 感谢您对南康区房管局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房管局电话:0797-6619958咨询了解。 赣州市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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