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

二手房 出租房 商铺 厂房 写字楼 仓库 土地 楼盘
南康一男子砍伐180多亩林木,被判刑三年三个月!
时间:2021-08-09浏览:1129

很多农民朋友家里都种有树木,需要的时候,砍两棵树烧火或者做点小木工玩意儿,似乎很平常。有人说,山上、房前屋后的树都是自己的,自己想怎么砍就么砍,听起来很合理,但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图片

案情回顾

被告人李某某的父亲于1988年承包经营南康区某村集体林场,承包期至2018年年底。承包期间,林场由被告人李某某父母经营管理,李某某一直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因承包期限面临到期且生活困难,被告人李某某于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期间,雇请伐木工擅自采伐林场内的树木。被砍伐下的杉木由李某某卖往木材加工厂,违法所得共计一万余元;砍伐林木产生的杉树柴、松杂柴则由李某某雇人用货车承运到木业公司进行销售,违法所得共计二十七万余元。

经鉴定,砍伐林木面积180.5亩,砍伐树种为杉木、马尾松和阔叶树。砍伐林木蓄积为381立方米,折出材261立方米,砍伐的林木为一般用材林。

图片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理,一审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发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包括枯死木、风折木、火烧木等林木),需要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本单位或本人所有的林木并非想砍就能砍,农民朋友们砍少量树木自用是可以的,但如果要大量砍伐树木,且又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砍伐林木,就有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


Copyright 2021 南康房产网-南康房产资讯网-南康生活网房地产频道 客服热线:13576733268

南康房产网f0797.com收集南康本地最新最全的新房楼盘信息、二手房、商铺店面、仓库土地出售出租信息,本地房产中介可在本站发布房源信息,触达南康有购房租房需求用户。是赣州市南康区本地受欢迎的房地产信息网站

ICP证:赣ICP备18001792号-2 公安备案号:赣公网安备 36070302360803号 南康房产网sitemap.xml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客服微信

发布房源 中介入驻 网站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