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问政赣州平台反映自己搭建的彩钢瓦棚被执法队拆除的问题,问题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复~
网友留言如下:
各位领导,我家在龙回镇半岭村高速收费站边上,十几年前搭建的彩钢瓦棚在村委会的带领下被镇执法队拆除,镇执法队员说所有的人家都要拆除,可我隔壁的人家有亲戚在部门上班的,就不应拆除,部门办事不公平,不作为,希望上级领导能主持公道,我也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南康区“五型”办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如下:
网友: 您反映“龙回镇105国道亮化工程”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所搭建的彩钢瓦棚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属于违章搭建。我区龙回镇执法队依法对您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但在限期时间内您未自行拆除,故我区龙回镇执法队组织人员对您的违章搭建进行了拆除。半岭村村部周边国道上所有涉及违章搭建的钢架棚、琉璃瓦棚等已全部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目前,绝大部分已自行拆除或镇村两级组织拆除到位。在限期时间内未自行拆除的,我区龙回镇执法队将统一组织人员逐步、全部拆除到位。违章搭建的所有建筑都应拆除,涉及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或亲属的也要依法进行拆除,不存在包庇容忍等不公平、不作为行为。 感谢您对该项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对此事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龙回镇电话:0797-6511103咨询了解。 南康区“五型 ”办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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