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问政赣州平台反映南康恒辉大名城物业收费问题,问题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复~
网友留言如下:
南康恒辉大名城物业在未经业主同意签字的情况下。今年私自将原1.1元/平方涨价到1.3元/平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很多业主也是最近才知道涨价。物业答复是:涨价是业委会和所有栋长签字同意的。难道说业委会和所有楼栋的栋长就能代表所有业主的意愿吗?小区隔壁阳光康城也是这个物业公司管理的。今年也是涨到1.3元/平方收费。后面又退费降回1.1元/平方收费。难道是因为我们没有投诉,物业公司就可以随意作为吗?希望房管局领导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
南康区“五型”办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如下:
网友: 您反映“恒辉大名城物业费不合理”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第六章第二十二条,“根据市场行情及周边小区收费情况,合同期间可适当调整,但必须由业委会开会通过后,批准、备案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2020年12月2日,小区业委会已召开相关会议,并征求楼栋长意见签字,对此次调价进行了表决通过,物业企业已在小区内进行公示。(附件:佐证图片)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对此事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97-6619758咨询了解。 南康区“五型”办 2021年11月11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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