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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一购房者因学区问题要求解除协议、退还押金
时间:2021-12-10浏览:873

近日,一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购买房产退押金问题,事件涉及学区划分,以下是网友留言及官方回复~

网友留言如下:

本人于10月25日认购南康【嘉福尚江尊品】5栋xxx号房,支付了2万元认购定金。当时嘉福尚江尊品工作人员刘某承诺:买嘉福尚江尊品的房子可以入学南康区第十二小学、第十二中学(有录音为证)。签订认购协议后我在网上看到《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对于嘉福尚江尊品学区划分问题的官方回复:南康嘉福尚江尊品所在区域,小学目前属镜坝镇桐木小学学区,初中目前属镜坝中学学区。

请问:①嘉福尚江尊品售楼部销售人员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②是否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是否有违背诚信原则?④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本人要求解除认购协议,退还本人已付的2万定金,后经过与嘉福尚江尊品沟通,嘉福尚江尊品答应了解除协议,退还本人定金。但是至今未退还本人定金,并且说不能全部退还,只可以退还部分定金1万5千元,凭什么扣我5千块钱。本人普通老百姓,请求政府为我做主!

还有我去售楼部的时候说最低要两成首付,现在嘉福尚江尊品为什么一成首付就能买房了,其他全部银行贷款,是否违规?

南康区“五型”办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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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反映“嘉福尚江尊品买房的有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关于您购买嘉福尚江尊品项目房屋时咨询小学就读学区的问题,请以区教育部门每年公布的学区划分公告为准,开发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的答复均无法证实其准确性。关于您反映的退款事项,区住建局将督促开发企业与业主协商退款。

感谢您对该项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对此事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住建局电话:0797-6619958咨询了解。

南康区“五型”办

2021年12月7日



南康城区学区划分图(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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