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在问政反映远洋中央广场的多项收费不合理问题,得到了官方的回复,一起来了解一下:
1.物业收取消防灭火器租用费不合理。消防灭火器应该由开发商提供。 2.停车费按时收费不合理,应提供按月出租选项。 3.物业费过高,与物业服务等级不对等。
南康区“五型”办 对网友的提问进行了回复,详情如下:
网友: 您反映“远洋中央广场物业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物业收取消防灭火器租用费不合理,消防灭火器应该由开发商提供。 根据消防法规定,如户内装修作业涉及动火作业时,需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业主可自备,也可以向物业租赁,物业租赁非强制性要求;楼层公共区域灭火器已全部配置到位。 二、停车费按时收费不合理,应提供按月出租选项。 停车费收取符合(赣市发改价管字(2021)53号文第六条相关规定,住宅小区临时停车收费,半小时内应免费,4小时内应不超过6元,一天(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 三、物业费过高,与物业服务等级不对等。 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为包干制,包含电梯等公区能耗费用,区住建局物业中心已督促物业企业交付后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物业服务。 感谢您对该项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对此事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住建局电话:0797-6619758咨询了解。 南康区“五型”办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