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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这里又要征地,1335亩!涉及这些地方~
时间:2020-08-12浏览:1285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关于赣州蓉江新区

蓉江花园一区排水项目

征收土地告知书

因高铁新区保税大道以西、凤岗大道以北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根据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南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研究,拟征收高铁新区保税大道以西、凤岗大道以北地块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与绿地。
二、征地位置
土地坐落:拟征收土地位于凤岗镇塘屋村、路塘村、岗孜村;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横江村。
三、被征地权属单位
凤岗镇塘屋村、路塘村、岗孜村。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1335亩
2.主要地类:水田、早地、林地、宅基地。
五、征地补偿、青苗及附属物等补偿标准
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如) (赣府字202)9号) 及《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借安置办法(试行) >的通知) (精市府发(2017 1号)执行。
六、安置政策
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的通知) (赣市府发(2017) 1号)执行。
七、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9日。
八、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律不予补偿。
九、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它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十、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它合法资料,及时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或有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高铁新区保税大道以西、凤岗大道以北地块项目(凤岗段)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凤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凤岗镇人民政府征迁办
联系人员:周芳宇
联系电话: 0797 656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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