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办〔2021〕2号)的有关规定,因国土空间规划和“十四五”调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针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1-2022年)》进行调整,编制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1-2022年)》,现调整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该调整方案有意见或者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当面口头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等法定形式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2年7月5日-2022年8月3日
二、公示地点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gzjkq.ganzhou.gov.cn/
三、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赣州经开区华坚南路76号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周鹏
联系电话:0797-8373356
电子邮箱:gzkfqy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