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于问政平台留言投诉“擅自开挖占用林地”。
留言为:1、村民反映问题,辖区职能部门不处理、不制止,并继续纵容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破坏占用山林。
2、村民维护个人山林权益和村集体权益
3、国家的发展方向要绿水青山,才有金山银山,为何职能部门不跟进、不处理。



南康区政府办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一起来看看~
南康区政府办回复:
您好,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康区林业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查,反映开挖占用林地位于龙回镇红光村,是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南康至龙南高速公路扩容工程B1项目经理部临时租用,作为弃土场用地,施工单位与龙回镇政府已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用地面积15.9亩。租赁期限从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占用林地补偿费共计: 167454元。但施工单位未依法履行临时征占用林地使用相关审批手续。反映施工单位破坏占用山林情况属实,占用的林地是属于国家南康至龙南高速公路扩容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用作弃土场用地,建议由龙回林业工作站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相关用地审批程序,并立即制止擅自开挖占用林地行为。南康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并告知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