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于问政平台留言反映违建盼拆除。
留言为:各相关职能部门,中铁二十四局在南康区章江段,区自来水公司段进行填河施工,据工地施工人员称还要建占河道数百平方米的游泳建筑二层小楼。他们取得了相应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么?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本来河道就小,防汛无小事!应该跟进调查!
南康区政府办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一起来看看
南康区政府办回复:
网友:
您好!反映“工地施工人员称要占河道建设建筑物”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康区城市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经调查,中铁二十四局在区章江段、区自来水公司段施工建设的项目是蓉江桥至和谐桥沿河两岸生态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该项目系在原河道基础上建设,该区域上部为观景平台,停车区等,下部为公共厕所、游泳换衣间、管理用房(储存清扫设备、养护设备等),并不存在占用河道数百平方米建游泳二层小楼情况。2020年8月7日,南康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解释了有关问题和调查核实情况。感谢您对南康区城管局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城管局电话:0797-6643262咨询了解。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