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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金属污染!南康红桃村块地调查报告公示
时间:2020-09-10浏览:3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文件规定,赣州市南康区赤土河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与江西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共同开展开展了南康区红桃村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及修复项目初步、详细调查工作,并编制初步、详细调查报告。现将《南康区红桃村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及修复项目初步调查报告》、《南康区红桃村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及修复项目详细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地块概况

(1)报告名称

《南康区红桃村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及修复项目初步调查报告》、《南康区红桃村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及修复项目详细调查报告》

(2)地块位置

本地块位于南康区城区西22 km,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32′20",北纬25°38′44",总面积482833.7 m2。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初步调查方案

采集地块北区冶炼生产、废渣混合堆放区土壤样品3个、矿产采选区2个、排土场1个,地块南区冶炼区4个、废渣填埋区8个、冶炼影响区48个、住宅区1个,地块对照点采集10个,地块识别并采集的遗留废渣样品1个、建构筑物样品3个,地下水监测井布设4个,赤土河地表水及底泥样品各采集14个、地块内地表水及底泥样品各采集8个,地块沿赤土河下游方向共采集旱田、水田土壤样品各5个。

(2)初步调查结论

地块土壤主要污染物为铜、镍、铅、镉、砷、钨、钴、锡、锑、锌、钒等重金属,不存在有机污染,其中南、北冶炼区由于受到冶炼过程中原辅料泄露、废渣堆放,土壤铅、镉、钨、砷最大超标值分别达到1640mg/kg、156 mg/kg、1530 mg/kg、1160 mg/kg;钨矿采选区由于受到冶炼区土壤的交叉污染、钨矿采选和背景值的影响,土壤铅、砷的最大超标值分别达到977 mg/kg、157 mg/kg;填埋区由于废渣填埋的影响,土壤/废渣铅、钨、砷的最大超标值分别达到96100 mg/kg、1811 mg/kg、22700 mg/kg;临时住宅区由于地势较低、受其他区域污染迁移影响,土壤铅、砷最大超标值分别达到1310 mg/kg、181 mg/kg。排土场无重金属超标情况。

地块范围内少有第四系孔隙水赋存,紧邻赤土河的地下水与赤土河水力关系较为密切,污染情况较为一致;地块沿赤土河下游农田土壤主要超标因子为铅、锌、镉等,间接受到地块及其他矿山开采活动的污染影响。


三、详细调查方案和结论

(1)详细调查方案:

详细调查阶段土壤样品采集根据分区、分类原则,针对冶炼及其影响区、废渣堆放填埋区、钨矿采选区设置详细采样分析土壤加密采样点位。其中冶炼区、废渣填埋区作为与废渣直接接触区,视为重污染区,布点密度达到20×20 m;钨矿采选区地势分布较高,且与废渣无直接接触情况,视为中等污染区,布点密度为40×40 m;冶炼影响区主要因受到冶炼烟气影响出现超标情况,污染分布较为均匀,为面污染区,且由于主要分布在山区、无人员直接接触风险,布点密度为80×80 m。因此,详细采样分析在北冶炼区布设18个土壤采样点位、钨矿采选区5个土壤采样、地块南区冶炼区6个土壤采样,废渣填埋区5个土壤采样,冶炼影响区37个,各区均达到调查布点原则的布点密度。

(2)详细调查结论:

废渣填埋情况:经估算,地块北冶炼区填埋废渣为2636.9 m3,地块南废渣填埋区填埋废渣为12885.99 m3,均不具备浸出毒性,且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9)的管理要求;填埋有废渣的区域土壤铅、砷等重金属总量超标,铅、镉、砷、汞、锑、钨、锰的浸出浓度超标,现有的填埋方式不能满足浸出浓度风险管控要求。

土壤/建构筑物污染情况:本次调查在地块南、北区各采集土壤样品63、80个,经检测分析,地块土壤主要污染物为铜、镍、铅、镉、砷、钨、钴、锡、锑、锌、钒等重金属,不存在有机污染;其中南、北冶炼区由于受到冶炼原辅料泄露、废渣与废矿石填埋的影响,土壤铅、镉、钨、砷最大超标值分别达到4920 mg/kg、156 mg/kg、3020 mg/kg、4240 mg/kg,最大污染深度3.3 m;钨矿采选区由于受到冶炼区土壤的交叉污染、钨矿采选和背景值的影响,土壤铅、砷的最大超标值分别达到977 mg/kg、229 mg/kg,均为表层0.2 m深度土壤污染;填埋区由于废渣填埋的影响,土壤/废渣铅、钨、砷的最大超标值分别达到96100 mg/kg、3390 mg/kg、22700 mg/kg,最大污染深度10.4 m;住宅区由于地势较低、受其他区域污染迁移影响,土壤铅、砷最大超标值分别达到1310 mg/kg、181 mg/kg,均为表层0.2 m深度土壤污染。排土场无重金属超标情况。

 地块各区均存在浸出超标情况,主要污染物为铅、镉、钴、钨、锰等重金属,其中冶炼影响区作为唯一使用浸出浓度进行污染筛选的区域,其土壤铅、镉、钨、锰的浸出浓度最大超标值分别达到3.12 mg/L、0.35 mg/L、1.26 mg/L、0.26 mg/L、2.86 mg/L;冶炼北区、填埋区填埋废渣属冶炼废渣,无浸出毒性,但应划定范围并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地块南、北冶炼区遗留建筑均在超标情况,其中南区冶炼区临近矿山岩体受多年冶炼烟气影响最为严重,其超标污染物铅、钴、镉、砷、锑、汞分别达到151000 mg/kg、215 mg/kg、327 mg/kg、5860 mg/kg、836 mg/kg、336 mg/kg。

水体及底泥污染情况:地块尾矿库积水严重,视为地表水体。尾矿库水、地块地表径流浓度以及尾矿库积存废矿石、地表径流底泥的浸出浓度主要超标因子为锌、氟化物、镉、铅,最大超标值分别达到7.13 mg/L、6.42 mg/L、1.01 mg/L、1.04 mg/L;赤土河是地块的主要外界排水河道,地块及其上游位置的采矿行业导致赤土河和底泥超标,主要超标因子为铅、锌、镉、锰、氟化物,最大超标值分别达到0.16 mg/L、1.88 mg/L、0.13 mg/L、1.92 mg/L、3.34 mg/L;地块范围内少有第四系孔隙水赋存,紧邻赤土河的地下水与赤土河水力关系较为密切,污染情况较为一致;地块沿赤土河下游农田土壤主要超标因子为铅、锌、镉等,间接受到地块及其他矿山开采活动的污染影响。


三、建议

完善前期废渣填埋场管控工作,增加工程量降低废渣浸出风险,并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废渣清挖转运与安全处理;限制地块现有生产活动,停止尾矿库向赤土河的持续排水,或增加水处理设施,使尾矿库内的储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结合前期工程完善冶炼影响区植被恢复工作,涵养水土,降低高背景岩体重金属浸出及随水土流失对赤土河的影响,后期管控措施进一步考虑地下水污染防治。


四、公共咨询途径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局对《南康区红桃村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及修复项目初步调查报告》、《南康区红桃村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及修复项目详细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8日-9月14日(7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

联系电话:0797-8685038

邮    箱:gzhbstk @163.com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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