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第二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康就领办字〔2020〕15号)文件精神,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梳理和认定,第二批有赣州市南康区赣森人造板有限公司等15家中小微企业(名单附后)符合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由人社部门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给予以工代训补贴。如对上述企业有异议,请于9月16日前向南康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反馈,受理电话:0797-6615235。
赣州市南康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2020年9月10日
第二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名单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二手房
出租房
商铺
厂房
写字楼
仓库
土地
求租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