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留言反映预付买房定金无法退款。
留言为:
本人10月21号认筹南康红星中央广场的房子,开发商销售说前30名认筹有98折优惠,于是交了两万认筹金,当天开盘后开发商销售突然告知开盘价就是优惠后的最底价,没有98折优惠,最后被工作人员催促着把认筹金转为了定金,完全不是出自本人自愿签订的认购合同,本人没准备这么多首付,付不起首付,付不起月供,买不成房子,请开发商退回两万元定金,但开发商说不给退会定金。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行为,并且想侵吞消费者预先付的两万元定金,请求贵单位给予处理解决,退回定金两万元。

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网友:
您好!反映预付买房定金无法退款的问题已收悉,经南康区房管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收悉信访件后,南康区房管局立即联系赣州凯越置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经调查了解到信访人于2020年10月24日与赣州凯越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认购该项目A20栋23**房住宅,同时支付购房定金贰万元整,根据认购协议书约定其应在2020年10月27日前与该公司签订《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购房首付款。截止10月29日,信访人仍未签订合同。据此赣州凯越置业有限公司拒绝退还定金。就该事项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我局建议双方采取司法途径解决。
下一步,南康区房管局将继续跟进,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相关人员的解释工作,同时对相关动态进行跟踪,及时掌握有效情况。
感谢您对南康区房管局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房管局电话:0797-6619958咨询了解。
赣州市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二手房
出租房
商铺
厂房
写字楼
仓库
土地
求租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