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等5
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隆木乡等7个乡(街道)
开展巡察“回头看”及所辖隆木村等80个
社区(村)进行延伸巡察的公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从2020年11月4日起,区委将派出6个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等5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隆木乡等7个乡(街道)开展巡察“回头看”及所辖隆木村等80个社区(村)进行延伸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年11月4日至12月23日
二、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落实深化政治巡察的各项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发现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围绕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情况,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发现问题。
三、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针对巡察内容涉及的人和事通过写信、打电话、发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相关巡察组联系。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涉法涉诉、个人利益诉求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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