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咨询小孩户口可以迁回农村父亲户头上吗,相关部门进行了解答!
网友留言如下:
我有一女儿现在户口在她母亲户头上(赣州市户口),现在因其它原因想迁回农村父亲(农村居民户口)上来,这样要怎样办理?
寻乌县公安局对网友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如下:
据我局调查,网友刘某华的女儿刘某玲(2006年10月16日出生),2019年4月26日以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理由,从寻乌县晨光派出所辖区六社村迁至章贡区水南派出所辖区岭头上居委会五指峰路中海国际社区凯旋门B区52栋806室。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推进我省城市化进程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02〕13号)第三条第7款之规定:“对少数原来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但在城镇生活无基础,实际居住在农村的人员或下岗的职工,本人要求从城镇迁回农村落户的,经当地乡(镇)和行政村同意,允许其户口迁回农村原籍落户。”根据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对“非转农”和注销户口等有关问题的批复》(赣公治网〔2008〕91号)第一条第3款之规定:“针对举家或婚嫁、离异等要求回原籍、大中专毕业生迁回原籍落户以及异地户籍农民建房迁移落户涉及‘非转农’情况的均应参照赣府发〔2002〕13号文件精神执行。”基于刘某华妻子罗某梅带三个小孩常年在章贡区生活,并多年未在寻乌县晨光镇六社村居住的情况,说明其一家人在城镇有生活基础,其女儿不符合回农村落户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之规定和《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夫妻之间投靠配偶到城镇落户的,不受居住年限限制,可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之规定,刘某华随时可以将户口迁往赣州市章贡区。 寻乌县公安局 2021年4月16日